项目
解决借款人在农业生产性公共基础设施、农业生活性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农村社会发展基础社会和其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新建、扩建、改造、开发或购置固定资产等合理投资资金需求,以及日常运营、管理、监测和维护过程的流动资金需求。
准入细则
近三年至少有两年实现盈利或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
生产经营超过一年未满三年,则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且至少有一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
生产经营未满一年的,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
上年末及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在80%以内,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85%以内,生产经营未满一年的,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
联系方式
陵水地区:韦经理 15508952271 陵水地区:林经理 17788470001
使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符合融资规定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注:最终所需材料以银行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