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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五指山市、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脱贫退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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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02
 五指山市、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呈请批准五指山市、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脱贫退出的请示》(琼扶办〔2020〕6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发办〔2017〕56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五指山市、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符合贫困县退出的条件,同意脱贫退出。

二、省扶贫工作办公室要督促指导五指山市、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攻坚态势,防止出现松劲、懈怠;要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继续给予扶持,在脱贫攻坚期内,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原有扶贫政策不变,确保脱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要继续开展较真碰硬的督查巡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